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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促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

我市地理位置优越,气候条件适宜,耕地面积较大,土壤质地优良,农民勤劳朴实,加之政府重视引导,造就了我市农业的规模发展,特别是瓜果蔬菜产业的高速增长,使我市蔬菜播种面积和瓜菜总量跃居全省第一,成为名副其实的全省高效农业第一县(市)。据统计,2018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达148万亩,瓜菜总产量410万吨,产值突破67亿元。东台成为上海以及苏南等大中城市的菜篮子和后花园,农业丰富了市场供应,也致富了一方农民。但由于农产品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且农产品具有上市集中、不耐贮存等特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有时甚至出现市场价格低于采收工资,从而导致农民弃收耕翻,影响农民收入的增加。实践证明,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产业是化解农产品过剩、缓和市场价格波动过大,促进农业转型和农民增收的必然之路。

我市尽管瓜果蔬菜面积大、农副产品总量多,但农产品加工业一直是一块短板,全市除茧丝绸产业外,几乎没有像样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目前稍有规模的只有三仓镇翠源食品,即使该企业初具规模,其成品年产量也不过3000吨、产值不足亿元。而与我市接壤的兴化市,无论是瓜果蔬菜种植品种和生产总量都不能与我市相比,就一个特色小香葱种植,由于其加工业发达,产值已做到了30亿,成为该市致富农民的一大支柱产业。

我市农产品品种丰富,资源充足,交通优势明显,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有着非常便利的条件,农产品加工业理应发达,但恰恰这是一大短板。为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快速发展,促进我市由农产品生产大市向农产品加工强市转変,建议:

一是出台扶持政策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苏政办发〔201763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鼓励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整合财政支农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扶持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精深加工、米面主食加工、预制菜肴和农副产品综合利用加工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以及新业态、三产融合类等项目,从政策层面上推动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

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招引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落实相关部门和镇区招引农产品加工企业任务,并对招引农产品加工项目的有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力争在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上求突破。

三是创新金融服务支撑。积极引导金融企业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金融顾问”制度,适时组织银企融资对接,实现政策互动和信息互通。引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为农产品生产、收购、仓储、加工和流通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特色服务,给予粮食加工企业在粮食收储环节与粮食流通企业同等的信贷优惠。适当扩大农产品加工担保业务规模,拓宽农业农村贷款抵押物范围,完善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机制。积极开展厂房、设施设备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

四是优化流通贸易条件。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强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发展“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产品社区直供等新型流通模式。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优化农产品出口企业承保条件,降低承保费率,扩大承保规模。深化关检合作,简化农产品进出口申报、查验和放行等报关报检手续。支持具备资质的企业申请国际认证、专利、商标、品牌、标准等,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国际海关AEO互认,帮助企业在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享受通关优惠。简化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流程,鼓励和便利企业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和收付资金。

五是用活土地使用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将重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所需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配套发展用地,保障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市场等设施建设,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用地采用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多种方式灵活供应,降低土地使用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对于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用地,以及由于农业规模经营必须兴建的配套设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实行市级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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